作者: sony577 (sony577) 看板: marriage
標題: Re: [討論] 這個家怎麼待?
時間: Tue Jun 12 18:08:29 2012

※ 引述《avon (阿碰)》之銘言:
: 到了第三天.我公婆跑來醫院看我...一直問說怎麼會那麼久都沒有生
: 然後就說:我們去問神明.結果神明說小孩還沒想要出來...你為甚麼要這麼早來生
: 當下其實我聽了很不舒服.覺得被責怪.但是疼痛讓我無法回應他們

到底是不是責怪? 是因為妳和夫家完全沒<血緣關係> 雙方都較易<彼此猜測>

若是自己爸媽講的話 就會較<包容> 較感受到<溫暖> 因為妳是他們身上的一塊肉

: 隔天(產後的第四天)...我就被趕出去了...跟野狗沒甚麼兩樣
: 自己打包行李..離開那個家.每個人看都不看我一眼
: 還好..不管我怎麼樣.我媽媽還是會愛我等我回去的..
: 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
: 知道我為什麼會被趕出來嗎?
: 因為他們說~當初我拿的26萬聘金不吐還給他們家

我是不建議女人拿夫家聘金啦

感覺: 1. 女方很愛拿男方家的錢 2. 女方家是很窮/很缺這筆錢嗎?

可見這26萬 自從他們拿出來之後 一直把妳<記到今天> (他們也辛苦啦~~)



至於婆媳住一起 通常都是要<凹媳婦>幫夫家做事 若說是類似<外傭>做的事 也不為過

只不過 真正請<外傭>的話 是要包她吃/住 每月還要給她一筆<薪水>呢!

而有媳婦做.... 較省錢? 那不就夫家<凹很大/吃人夠夠>?



住婆家的問題:

(1) 妳和夫家沒血緣關係 是<外人> (2) 公婆<重男輕女>思考模式 (自己兒子較寶貝)

妳很有可能會過<養女般>生活....生活上很多事 不被公婆尊重 (請在本板多多爬文)


: 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
: 目前我跟先生女兒一起住外面
: 如果沒甚麼重大的事情.我也不想再回去哪個家了
: 對這些事情我應該要學著原諒嗎?有些事情真的很難放下

就算老公不挺妳 也用不著離婚啦~~

講難聽一點 很多大男人根本是<生活白癡> 吃/穿/住都要靠女人打點/照顧

他有<辦法>離開妳 <單身>過生活嗎??? (衣服誰洗? 地誰掃? 日用品誰買?)

妳只要有妳爸媽挺就夠了! 綽綽有餘~~ (妳平日要<孝順妳爸媽>也較方便)

當然了 有份工作 對自己就會多一分<保障>

搬出來住吧! ^^
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25.225.116.89
isaacc:恭喜,妳又開始打廣告然後違反版龜了。掰掰。 06/12 18:09
tabo7522:看得好<痛苦>,<一定>要這麼多< >嗎 06/12 18:09
※ 編輯: sony577 來自: 125.225.116.89 (06/12 18:10)
dorakao:難得發現教母還挺中肯的... 06/12 18:11
sony577:那句是廣告? 06/12 18:12
tabo7522:可不可以刪掉<>符號,要宣揚教義也要文章寫通順一點 06/12 18:14
sony577:那句是廣告? 我修正一下~~ 06/12 18:15
Agneta:為什麼 記到今天 和 辦法 都要特別加<> 這邏輯是什麼呀~~~ 06/12 18:16
aa83826:把國文學好很難嗎? 06/12 18:22
sony577:是是是 樓上你國文比我好~~ 06/12 18:23
aa83826:那你說明一下「多一分小於保障大於」是什麼意思好嗎 XDDDD 06/12 18:24
aa83826:而且我國文比妳好是事實,妳怎不繼續說血統關係啦? 06/12 18:27
aa83826:<血>緣>>關<>><係 是我揪出來的耶 我國文不比妳好 教母幹 06/12 18:28
aa83826:嘛>改用<我的<<<血>緣關係 不繼續<<血統>>關係啦? 06/12 18:29
mimiwu:"丈夫不挺你也用不著離婚"?你的丈夫挺不挺你? 06/12 19:56
noiretblanc:你看到鬼了嗎?要不然為什麼總是鬼打牆? 06/12 20:18
bloodbird:看到第一句就知道是誰了= = 06/12 21:23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每日經濟新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