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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butterflyann (掃晴娘) 看板: e-shopping
標題: Re: [閒聊] 關於退貨方面的知識
時間: Tue Jun 26 15:15:10 2012



原文恕刪


因本身工作有處理到法規的事情

日前才發文給消保官


以下是台北市政府法規會給我的回答:

我:
請提供「網路個人賣家是否能以非企業經營者為由拒絕消費者行使消保法
19條退貨權」之相關資料。

消保官: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,凡是以設計、生產、
製造、輸入、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,均為企業經營者。

一般而論,除『偶一為之』者外,凡以提供商品或服務為營業的廠商業者
不論該業者為公司、團體或『個人』,只要是營業之人,均為企業經營者。

若於網路上於特定期間內『反覆販賣同種商品或銷售次數,而有消保法第
19條之適用達一定數量的賣家,都應歸屬於消費者保護法所定義之
企業經營者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整理一下

所以說,網路購物到底可不可以退貨呢?

依照消保官的見解

除了那種純粹出清,偶一為之的(比方說轉賣、二手衣)


只要是透過網拍來營利的,不論他是不是有登記
都應該視為企業經營者,適用消保法第十九條


所以那些韓貨賣家、日貨賣家、奇摩的網拍天后們

都應該要可以退貨

但要注意的是,消費者在行使自己的權利時也不要無限上綱(像前面的某一篇)

退貨的物品必須是它當時被送來的狀況(也就是全新啦)

不然業者是有權可以不退的


至於退貨以後是不是會被加黑名單

那我只能說那是賣家的選擇,要退貨的話就要做好心理準備囉

希望可以幫到那些對網拍退貨有疑問的板友囉~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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